政务服务"好差评"专页
符合国办发〔2019〕51号文要求,全面对接各省一体化平台
政策背景
2019年12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政务服务"好差评"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51号),要求全面建立政务服务"好差评"制度,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,接受企业和群众的评价。
文件明确要求:政务服务评价要实现"一次一评""一事一评",评价数据要实时归集,差评要进行回访整改,形成评价、反馈、整改、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。
所有产品已对接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满足政策要求,帮助政务窗口快速落实"好差评"制度。
差评工单回访流程
第1步
群众评价
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后,通过评价器点击"不满意",系统自动识别并生成差评工单
第2步
工单推送
差评工单实时推送给责任窗口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,确保问题及时知晓
第3步
限时整改
责任窗口收到工单后,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,系统全程跟踪整改进度
第4步
自动回访
整改完成后,系统自动回访群众,确认整改结果是否满意,记录回访情况
第5步
上传省平台
整改结果和回访记录上传至省级一体化平台,形成完整的差评处理闭环
差评工单时序图
从群众评价到整改回访,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
群众
评价系统
责任窗口
分管领导
省平台
点击"不满意"
→ 提交差评
生成工单
→ 自动创建
← 推送通知
24h内整改
→ 完成整改
← 审核确认
自动回访
← 触发回访
确认满意
上传结果
→ 数据归集
← 接收归档
各省平台对接清单表
已完成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
| 省份 | 平台名称 | 对接状态 | 对接方式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湖南省 | 湖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4个地市州 |
| 湖北省 |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7个市州 |
| 安徽省 | 安徽省"皖事通"平台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6个地市 |
| 江苏省 | 江苏省政务服务网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3个地级市 |
| 浙江省 | 浙江省"浙里办"平台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1个地级市 |
| 广东省 | 广东省"粤省事"平台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21个地级市 |
| 四川省 |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21个市州 |
| 山东省 |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6个地级市 |
| 河南省 |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7个地级市 |
| 河北省 | 河北省政务服务网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11个地级市 |
| 其他21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| 已对接 | API + 数据推送 | 含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等 | |
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全部完成对接,点击省份可查看详细服务网点
已对接省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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